因此尽管她说如想做个真实夫妻,三年之内,便可如愿。至多每隔四百九十年,要经一次天劫,仍可设法避免,或是先期兵解,转世重修,只要知自爱,不与妖邪为伍,误入歧途,仍是神仙美眷。如果只想常在一起,做一名色夫妻,或是转世同为女身,共修仙业,却是阻力横生,艰难得多,不特近数十年中无望,一个不巧,本身还要吃上好些苦,不时受人欺侮,无地自容。她又恰是功行圆满,东归在即,难于随时照护。路是两条,任我选取一条。话一说定,却不许丝毫更改。连问两次。我均因上次铸错,不是本心,尽管痴爱,并无邪念。以前妹妹对我已多疑念,如再走第一条,岂不坐实前事?连平日所说,都成虚假。黑白难分,还在其次,最不好的是,此举决与妹妹心志有违,全由仙法神妙,勉强促成。妹妹根骨聪慧,本是天仙中人,如果为我所误,就妹妹对我怜有,也违本来爱护之意,问心何安?于是向其力求,决不愿为我一念之私,痴情痴爱,使所爱的人为我所误。将来只求永不分离,一任地老天荒,能得常在一起,于愿已足。